診所執業備案
單位或者個人設置診所應當報擬設置診所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或中醫藥主管部門備案,取得診所備案憑證后即可開展執業活動。
概述
單位或者個人設置診所應當報擬設置診所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或中醫藥主管部門備案,取得診所備案憑證后即可開展執業活動。
申請條件
設置診所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個人設置診所的,須經注冊后在醫療衛生機構中執業滿五年;單位設置診所的,診所主要負責人應當符合上述要求;
(二)符合診所基本標準;
(三)診所名稱符合《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
(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規定不得申請設置醫療機構的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置診所。
申請材料
(一)診所備案信息表;
(二)診所房屋平面布局圖(指診所使用房屋按照比例標識,注明功能分布和面積大小);
(三)診所用房產權證件或租賃使用合同;
(四)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有效身份證明和有關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復印件;
(五)其他衛生技術人員名錄、有效身份證明和有關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復印件;
(六)診所規章制度;
(七)診所儀器設備清單;
(八)附設藥房(柜)的藥品種類清單;
(九)診所的污水、污物、糞便處理方案,診所周邊環境情況說明;
(十)按照法律法規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
申請地址
南安市江北大道1號市政務服務中心2樓B2區綜合窗口
咨詢電話
0595-86387028
其他說明
診所內銷售保健食品的,應到市場監督管理局辦理預包裝食品備案。


閩公網安備:35058302350001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