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5年南安市部分公辦學校專項公開招聘編制內新任教師公告(二)》的要求,現將筆試與面試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考試事項
(一)崗位考試方式
此次專項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或僅面試的方式進行。具體招聘崗位考試方式如下:
崗位代碼 |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報名通過人數 |
考試方式 |
||
是否筆試 |
面試 |
|||||
是否片段教學 |
是否現場問答 |
|||||
01 |
中學語文教師 |
12 |
143 |
是 |
是 |
是 |
02 |
中學數學教師 |
12 |
101 |
是 |
是 |
是 |
03 |
中學英語教師 |
11 |
107 |
是 |
是 |
是 |
04 |
中學物理教師 |
14 |
43 |
否 |
是 |
是 |
05 |
中學化學教師 |
3 |
55 |
否 |
是 |
是 |
06 |
中學思想政治教師 |
4 |
44 |
否 |
是 |
是 |
(二)考試成績。筆試、面試及綜合成績實行百分制,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數四舍五入。
1.考試采用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崗位,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筆試原始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試成績占60%合并計算。
2.考試采用僅面試的崗位,面試成績即綜合成績。
(三)筆試。主要考核應聘對象的專業知識、學科知識等。筆試成績(筆試原始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線為60分,在筆試合格線上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擬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為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棄權面試的空額從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未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將不予確定為面試對象。
1.筆試時間:2025年5月10日下午2∶00開始(1∶40前報到),筆試地點:南安一中江北校區6號樓。
2.筆試對象: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且資格初審合格的中學語文、數學、英語教師崗位報考者。筆試考場安排表詳見附件,請考生提前知悉。
3.考試時間:90分鐘。
4.筆試加分:符合加分條件的筆試對象應于4月28日-4月29日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至南安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地址:南安市成功街新華大廈8樓806室)現場辦理加分手續,加分對象及辦理所需材料詳見附件1。加分分值計入報考人員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筆試原始成績,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后為準。加分人員名單、筆試成績及入圍面試人選將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7天。
(四)面試:采取片段教學和現場問答方式,主要考核應聘對象的專業知識、教學能力等。
1.面試時間:2025年5月17日8∶30開始(8∶15前報到,并抽取面試順序號),面試地點:南安一中江北校區6號樓。
2.面試對象
(1)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崗位:入圍面試人選。
(2)采用僅面試的崗位: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者。
3.面試形式及內容
(1)面試者根據隨機抽取的南安市現行高一年相應學科教材內容進行備課(時間為40分鐘)。
(2)面試者進行片段教學(時間為6分鐘以內)。
(3)面試者回答評委提出的問題(時間為2分鐘以內)。
4.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每位考生片段教學和回答問題結束后,由評委打分,每位評委評定的考生面試成績=片段教學×70% + 回答問題成績×30%。評委評出的考生面試成績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取平均分,該平均分即考生面試成績,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數四舍五入),評委由7人組成。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達到合格線及以上者方可簽約、資格復審、體檢、考察、聘用。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及綜合成績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天。
二、其他事項
(一)有關考務信息將通過“南安市人民政府”網站進行發布,請報考人員及時留意。因未關注網站相關消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二)面試者在片段教學及回答問題過程中,只能體現“面試順序號”,不得報出本人姓名及畢業學校等個人信息。面試過程不準攜帶任何材料,面試者所需的教材、稿紙、筆由考務組提供。面試者入圍面試管理后,如在面試過程中報出姓名、畢業學校的,取消其本次面試成績。
(三)考生必須服從考點的組織安排,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抽簽、筆試、面試。筆試、面試報到時間結束后,遲到10分鐘或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考生不得攜帶任何通信工具和違禁物品進入考場,一經發現,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四)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資格復審人選;若同一崗位最后一名資格復審人選有2個及以上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取加試成績高者進入資格復審。
(五)經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網頁中“招考招聘”欄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分崗位按報考人員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用人學校。若同一崗位擬聘用人選有2個及以上報考人員考試綜合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高低順序選崗;若綜合成績及面試成績均相同,則加試一場面試,加試成績高者優先選崗。
(六)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察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關系。
(七)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試紀律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有關規定執行。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南安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監督。監督電話:0595-86367869。
(八)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考試過程中如有相關問題,可撥打招聘咨詢電話:0595-86367819,其他未盡事宜由南安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2025年南安市部分公辦學校專項公開招聘編制內新任教師(二)筆試加分有關事項
2.2025年南安市部分公辦學校專項公開招聘編制內新任教師(二)筆試考場安排表
南安市教育局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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